7月6日,潁東區(qū)人社局召開7月份第一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活動,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關(guān)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分序言,總綱,公民的基本權(quán)利和義務(wù),國家機構(gòu),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五部分,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條。
通過學習,大家認識到,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(quán)威、法律效力。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憲法意識,恪守憲法原則,弘揚憲法精神,履行憲法使命。
人社局黨組中心組成員參加了學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