潁東法院:好心借錢遇賴賬 凍結賬戶促和解
2019-02-01 00:00:00作者:張素敏來源:潁東法院 袁訓旺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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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由于潁東區(qū)人民法院執(zhí)行法官凍結了被執(zhí)行人董某做生意的專用資金賬戶,董某急忙來到法院,經過執(zhí)行法官的耐心調解,最終與申請人達成執(zhí)行和解協議,并按照協議履行了義務,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順利執(zhí)結。
2016年1月,被執(zhí)行人董某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,向申請人丁某借款60000元,約定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,出具借條的同時還出具保證書,保證借期兩個月,不按時償還承擔訴訟費、律師費、交通費等費用。借款當天,丁某通過銀行轉款方式將60000元轉給董某。借款到期后,董某未償還借款,無奈之下丁某訴至法院。2018年10月,潁東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,判令董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償還丁某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。判決生效后,丁某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
進入執(zhí)行程序后,執(zhí)行法官依法送達執(zhí)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,并電話告知董某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,然而董某一直以借款被其他朋友所使用為由拒不還款。面對這種情況,執(zhí)行法官依法凍結了其銀行賬戶,并進行線下和線上查控。
由于凍結了董某的專用資金賬戶,沒過幾天董某便急忙來到法院要求解凍,執(zhí)行法官便告知其必須要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,董某便表示愿意協商,最終在法官的調和下,本是朋友的雙方達成和解協議,并按協議履行了義務。